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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东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学生前置学历清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作者:wangcm  点击次数:5193  

各校外教学点、前置学历待查学生: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学院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学生开展前置学历入学资格清查工作,目前部分学生仍处于待查状态(名单见附件1),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南》工作要求,前置学历信息与待查学籍信息不一致,需提交材料至省教育厅进行线下审核,具体报送要求及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请各教学点高度重视,做好专升本前置学历入学资格清查工作,于2024年10月10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及电子材料,如不能按规定递交材料或经审核不能通过专升本核查的,按规定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不经核实就上报或随意向学生承诺可以通过前置学历待查并注册学籍,后期经复查信息不实或不能通过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学校将取消学生学籍,处于前置学历待查的学生,核查未能通过前不能申请学籍异动亦不能报考学位英语。


附件1:前置学历待查学生名单

附件2:前置学历复查材料清单及示例


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10日